教师请产假应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
申请流程
向学校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审批表。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前检查资料、准生证等。
学院进行审查核实后批准产假。
所需材料
身份证。
结婚证。
准生证。
出生证(或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或出院证)。
产前检查资料。
产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其他规定
正常生产的女职工应视为正常出勤,单位不得苛扣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
不影响晋升、工资调整,并计算工龄。
若教师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产假。
特殊情况下的假期
怀孕7个月以上的教师,如工作许可,可申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可申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