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案件的结案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审理程序以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一审程序再审
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审程序再审
审理期限为二个月,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
一般需要四五个月才能结案,如果案情复杂一些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有的可能达一年之久。
申诉案件的审理
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综合以上信息,申诉案件的结案时间有以下几种可能:
三个月:适用于一审程序再审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六个月: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四个月至一年:适用于刑事案件。
因此,申诉案件的结案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性质、审理程序及复杂程度,可能在几个月到一年不等。建议当事人耐心等待,并配合法院的审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