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确定管辖法院:
在正式立案前,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与受理:
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但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涉及调解和判决。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