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四庭主要负责审理以下几类民事案件:
土地、房屋相关的民事案件:
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等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
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
其他民事案件:
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家庭纠纷等。
商事案件:
涉及公司、证券、期货、票据等商事领域的案件。
海事案件:
包括第一审和二审的海事案件,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的海事案件。
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相关实施方案,民四庭参与审理涉常州地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行政案件:
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及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此外,民四庭还负责指导诉前调解、进行司法确认、审理简案速裁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选民资格案件以及院领导指定审理的其他案件。
综上所述,民四庭的管辖范围涵盖了民事、商事、海事等多个领域,致力于通过高质量的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