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女方构成骗婚的情形主要包括:
以婚姻为诱饵诈取财物:
女方通过婚姻手段骗取男方的钱财或其他财产。
隐瞒不利结婚情况:
包括婚史、家庭情况、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故意隐瞒或误导对方。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采取欺骗手段,如虚报收入、冒用身份等,以获取信任和财物。
利用怀孕要挟:
在婚前或婚后利用怀孕情况要挟男方,以获得不正当利益。
假结婚:
与男方结婚但并无共同生活意愿,仅为了获得某种利益。
婚后态度转变:
婚前表现温柔体贴,婚后性情大变,对男方或其家庭成员进行侮辱和攻击。
骗婚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诈骗罪,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撤销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婚姻的经济交易都构成骗婚,例如,如果双方已领取结婚证且女方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只是索取了较多彩礼,通常不会被视为骗婚。
如果怀疑自己遇到了骗婚情况,建议收集证据并向专业司法机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