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团聚移民申请被拒绝后,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重新申请
重新申请是更好的选择,因为重新申请的处理时间通常比上诉要快得多,通常在8-12个月之间。
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申请中提交了充分的材料,但被拒绝且拒绝理由包含明显的错误,那么上诉可能是最佳选择。
补充材料或解释
如果申请被拒绝是因为材料不足、填写失误或技术性错误等,移民局通常会发出通知,要求补充材料或对某些问题或疑点进行解释。
在接到补充材料或要求解释的通知后,如果未按要求补交材料或作出解释,或者提交的材料或解释仍然不足,可以考虑重新准备材料,消除原有的弊病,再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要求重新考虑
如果申请被拒绝是因为证据不足、被移民局误认为虚假或不实,或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作出某种解释,可以尝试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以消除原有的被拒理由或事实,再要求移民局“重新考虑”。
如果申请人能够说服移民局,或者新提交的材料能使审核的移民官感到满意,其申请一般都可重新获准。
建议
充分准备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都准确无误,并按照移民局的要求进行提交。
及时响应:在接到移民局的补充材料或解释要求后,务必按时提交所需的材料或解释。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自己无法处理复杂的申请问题,可以考虑咨询移民律师或专业顾问,以获得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并尽快实现家庭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