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管辖。
民事诉讼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他特定情况如原告住所地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也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此外,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刑事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建议根据具体案件性质和涉及的法律领域,选择相应的法院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