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诉讼的耗时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房屋纠纷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最长不超过一年。
简易程序: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房屋纠纷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案情简单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上诉案件: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房屋诉讼的耗时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及具体情况。 普通程序通常需要3至6个月,简易程序通常需要3个月,而上诉案件则通常需要3至6个月,具体时长可能会因特殊情况有所延长。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预估诉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