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的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税务系统作废
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Ukey版。
选择发票管理,点击发票作废管理。
如果需要将已经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点击已开发票作废。
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查询。系统弹出对应的电子发票,点击下方的作废按钮,完成发票作废。
在纸质发票上作废
在纸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如果单位有作废章,应使用作废章盖章。若没有作废章,则直接用笔在发票上注明。
发票作废后,应妥善保管作废的三联发票,以备查验。
通过开票软件作废
登录开票软件或税控系统。
选择发票作废功能:在软件中选择“发票管理”或“已开发票作废”功能。
输入发票信息:输入需要作废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作废操作:在弹出的发票信息中点击“作废”按钮。
确认作废:根据提示确认作废操作。
作废后的处理:纸质发票上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作废的发票联次。
建议
确保作废操作正确:作废发票时,务必确保所有联次都注明“作废”字样,并且妥善保管作废发票,避免丢失或损坏。
及时更新系统:使用税务Ukey或开票软件时,确保系统版本是最新的,以便正常使用各项功能。
遵守相关法规:作废发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