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二轮征询是指在城市旧城区改造或房屋征收过程中,为了确保改造或征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需要向被征收居民进行两轮征询意见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尊重居民的意愿,并通过征询结果来决定是否正式启动征收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轮征询
目的:征求居民是否同意进行旧城区改造的意愿。
操作: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进行投票,征询改造意愿。
标准:赞成率达到90%以上,区人民政府才可以发布征收决定。
第二轮征询
目的: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求居民对征收补偿方案的意见,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
操作: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
标准: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通常不低于80%),补偿协议生效,征收继续;未达到生效条件的,征收决定中止。
通过两轮征询,政府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居民的意见和诉求,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居民对改造项目的支持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