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离婚要求 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结婚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情况特殊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起诉要准备结婚证等证据材料,按要求填诉讼文书并按时交诉讼费。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建议选择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单且时间短。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但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注意法院的管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