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合格的法官应该具备以下特征:
政治品德好:
法官应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忠诚于法律和人民,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公仆形象好:
法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公正司法,文明办案。
司法作风好:
法官应具备严谨、公正、廉洁的司法作风,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工作规程,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群众反应好:
法官的工作应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具体到建华区人民法院的例子,以下法官在政治合格方面表现突出:
马丽丽:
她是建华区人民法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中共党员,自大学毕业考入法院工作以来,通过努力和勤奋,从书记员做起,历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现任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她始终尽最大努力协调矛盾,解决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案件细节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因此在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口碑。
王玥鑫:
她在建华法院工作13年来,始终严于律己,兢兢业业,高质量完成了各项任务。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她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受同事和群众的信任和尊敬。
这些法官在政治合格方面都表现出了较高的标准,是其他法官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