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的交纳方式如下:
预交原则:
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预交诉讼费用。
交纳方式:
可以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等方式交纳,或通过银行转账至法院指定的账户。
交纳期限:
通常在立案后,接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
费用种类:
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可能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出庭费用。
费用比例:
根据案件类型和金额,有不同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标准。
费用承担:
败诉方通常承担诉讼费用,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费用分担。
缓交申请:
如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
收据与退回:
原告缴纳诉讼费用后,法院会出具凭证。判决后,如胜诉,原告可凭收据到法院退回所交费用。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院的指引和规定进行诉讼费的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