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是指 一方先交一笔现金或转账给对方,作为己方履约的担保。订金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双方在未来某个时间点能够按照约定签订正式合同。如果双方均依约履行,订金会返还给交付方或抵做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如果交付方违约,订金则会被没收;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只需原价返还订金给对方。
订金与定金不同,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订金的一方违约时,收受方无需双倍返还订金。订金通常用于买方特别主动要求购买某物时,作为一种购买承诺的表示。
订金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就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时支付。买方支付订金后,即获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双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正式合同,订金通常应退还给买方。
综上所述,订金主要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用于确保双方能够按照约定进行后续的交易,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买方的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