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员是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办好本村的公共事务和社会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积极开展文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生产力,组织制定村规并监督执行。
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集体的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综上所述,村委员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负责维护村民权益、推动村民发展、管理公共事务等工作,是基层党组织中的重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