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忠诚坚定:
法官应当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保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公正司法:
法官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
高效办案:
法官应树立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提高办案效率。
清正廉洁:
法官应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中介机构。
一心为民:
法官应落实司法为民的规定和要求,提供便民服务,避免不良作风。
严守纪律:
法官应遵守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审判工作中的秘密,不得干预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发表有损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
敬业奉献:
法官应热爱司法事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司法能力,恪尽职守。
加强修养:
法官应不断提升个人修养,以符合法官职业的要求。
庭审要求:
在庭审中,法官应规范言行,增强庭审驾驭能力,严格遵循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庭审秩序。
避免不当行为:
法官不得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泄露秘密、拖延办案等不当行为。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力时能够公正、高效、廉洁地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