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户口上的姓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申请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说明改名的理由。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
16岁以上需公证的,需提供公证书
2张1寸照片
审批流程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提交申请后,户口登记机关可能会索取有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
审批时限通常为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费用:
改名的费用通常为15元人民币。
后续步骤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
办理新的身份证,并更新所有相关证件上的姓名
注意事项
改名可能会影响银行卡、社保、医保、产权证等,需要提前与相关机构沟通变更
改名后,原姓名可能会作为“曾用名”备查
请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户口名的更改。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