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接到控告后,应当在 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控告人。如果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需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3日内送达控告人。
对于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60日。
此外,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进行监督,如果认为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在接到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因此,公安机关在接到控告后,通常应在7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在决定后及时通知控告人。如果案件情况复杂,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延长审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