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催收是指债权人在催收债务时,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或极端手段,迫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债务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还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暴力催收的特征包括手段粗暴、情绪激烈、法律意识淡薄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威胁和恐吓:
通过言语或行为对债务人进行威胁,如声称要伤害债务人或其家人,或威胁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冻结银行卡等。
殴打和人身攻击:
对债务人进行身体攻击或侮辱,如上门催收时的推搡、威胁、辱骂等。
非法手段获取信息:
未经许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如通过软件轰炸、非法侵入住宅等。
信息骚扰:
给欠款人及其亲友群发骚扰短信、拨打骚扰电话(如“轰炸机”),或发送虚假文书等。
社交干扰:
在欠款人及其亲友的社交账号下评论或公开欠款信息,进行社交干扰。
举报威胁:
如果欠款人是公务员,则向其上级单位、纪检部门等举报。
不合理催收时间:
在早上7点前或晚上10点后进行电话轰炸等催收行为。
长时间频繁催收:
在一天内对借款人及其亲友打电话、发短信超过一定次数,采用“呼死你”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的电话轰炸。
骚扰家人朋友:
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借款人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住址,然后对其进行电话骚扰、短信骚扰、上门骚扰等。
恐吓威胁借款人:
包括言语上的威胁,如威胁要对借款人进行人身伤害、损害其名誉,或到借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
公开侮辱与损害名誉:
在公共场合公开侮辱借款人,书写大字、挂横幅等攻击欠款人,或者将借款人的个人隐私通过网络传播,甚至PS不雅照片进行传播。
未经允许擅自上门催收:
未经允许进入债务人家中或工作场所进行催收。
冒充执法机关工作人员:
冒充公安、法院、律师等国家执法机关及法务文件进行催收。
曝光个人信息:
私自曝光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或其他公共区域。
诱导借贷:
诱导债务人前往其他平台借贷,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还款。
面对暴力催收,债务人应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合法有效的投诉渠道进行维权,如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或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录像、短信、邮件等,以便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