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的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和审理程序进行推断:
简易程序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为三个月。
通常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但具体时间可能因法院工作量和案件具体情况有所延长,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普通程序
一般的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
开庭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要三四个月,具体时间视主办法官工作量大小等因素而定,可能长达五个月甚至更久。
特殊情况
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例如被告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公告时间为两个月,加上原告预交公告费、联系登报事项等,开庭时间会再延长2到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法院的审理程序,简易程序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普通程序通常在三个月内开庭,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