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应当在 派出所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确定想要迁入的地点,并前往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在申请时,说明迁户口的原因,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拿到《准迁证》后,前往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在申请时,提供《准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办理迁出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根据申请,开具户籍证明,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会给开具《户口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完成这些步骤后,户口就成功迁移到了新的地点。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区政务大厅,了解具体的迁移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