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贵州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如下:
1.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
2.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
3. 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省级财政按照720元/年的标准配套。
4.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中央财政每人每月安排60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75元。
5. 农村籍退伍军人晚年生活补贴,对服役3年的,在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可以领取到30元的补贴。
6. 退役军人援助关爱金,援助关爱的标准变多,包括突发变故、疾病、子女教育导致的困难以及在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每人每户可领取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