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需要准备一系列详细的材料和手续,具体如下:
书面破产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破产申请书,其中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公司的合法存在及主体资格。
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提交申请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财务相关材料
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提供审计报告,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提供资产状况明细表,详细列出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提供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列明公司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以及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职工相关材料
提供职工情况说明,包括公司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情况。
提供安置预案,说明职工安置的具体安排。
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提供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说明。
提供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说明。
提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主体资格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才拥有申请破产的资格,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户等被拒之门外。
法院裁定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法院受理申请,将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并依法进行财产清算与分配。
这些材料和手续的准备工作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的帮助,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