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的刑事责任与毒品数量 有直接关系,具体规定如下:
少量毒品: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等数量毒品: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量毒品: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责任: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二) 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
(三) 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四) 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综上所述,贩毒无论数量多少,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刑罚根据毒品数量及其他情节轻重进行划分。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