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是一种由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用于记录公民的婚姻、生育和节育等情况。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
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居住社区等。
婚姻状况:
包括已婚、未婚、离婚、丧偶等状态。
子女状况:
包括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证号、准生证号等信息,以及是否有收养或抱养小孩的情况。
符合计划生育情况的说明:
详细说明当事人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
相关部门盖章和日期:
证明需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盖章,并注明日期。
此外,计划生育证明的开具应在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并需要携带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政策的调整,现阶段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格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需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时,先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