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存时,应当提存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货币:
包括本币和外币。
有价证券:
如股票、债券等。
票据:
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提单: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权利证书:
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贵重物品:
如珠宝、艺术品等。
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
如保证金、质押物等。
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在办理提存时,债务人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提出申请:
债务人应向清偿地的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受领人的姓名或地址等信息。
提存物交付:
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给提存机关,并由提存机关指定的保管人进行保管。
提存证书:
提存机关在受理提存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提存。如果同意提存,提存机关将制作提存证书并交给债务人。
通知债权人:
提存机关在提存后,应通知债权人前来受领提存物。
需要注意的是,提存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债务人的利益,避免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延迟履行债务。同时,提存也需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建议在办理提存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提存机关,以确保提存过程合法、合规,并有效保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