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急辞工按劳动法应扣的钱款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经济损失赔偿:
如果劳动者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扣除上限:
即使劳动者违法自离,用人单位扣除工资也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合法程序:
用人单位在扣除工资时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之下,并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
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即需要证明劳动者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急辞工应扣的钱款主要取决于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以及损失的金额。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扣款不合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