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招标是指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不当干预,以排除竞争或指定承揽方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直接指定项目承揽方:
通过打招呼、暗示等方式影响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资格的审查、评标标准的设定以及中标结果的确定。
设置障碍:
为特定投标者设置不合理的投标门槛,如提高资质要求、限定技术标准等,以排除其他潜在投标者。
内外勾结泄露招标信息:
与特定投标者勾结,泄露招标过程中的敏感信息,损害其他投标者的公平竞争机会。
限制或排斥外部投标者:
出于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强制招标人委托特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侵害招标人的经营自主权。
其他方式干涉:
以其他手段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
这些行为均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损害了其他投标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标投标法》等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禁止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