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达标的温度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规定,具体如下:
国家规定
供暖温度的标准为18℃±2℃,即室内温度应在16℃到20℃之间。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地方规定
吉林省四平市在2020年12月初将市区集中供热温度标准提升至20℃。
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等地也规定,供热温度应达到18℃以上,同时符合各自的地方性法规要求。
其他补充标准
供热温度达标不仅指室内温度,还包括供热水温度。居民供热供热水温度应在50℃~65℃之间,公共建筑供热供热水温度应在60℃~70℃之间,工业供热供热水温度一般不低于60℃。
厨房和卫生间在冬季供热期间温度达标的标准基本上是16℃,也有地区规定是15℃。
建议
普遍标准:在大多数情况下,供热达标的温度标准是室内温度不低于18℃,供热水温度在50℃~65℃之间。
特殊标准:某些地区如吉林省四平市有更高的温度标准,达到20℃。
用户权利:用户可以根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室内温度进行自主设定和调节,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和标准。
综上所述,供热达标的温度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执行标准。用户在供暖期间应当关注室内温度是否达到18℃以上的要求,并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