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职工有哪些假期

职工可以享受的假期包括以下几类: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全年共104天。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包括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工龄满一年未满十年者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5天。

年休假的核定周期为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事假

职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病假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婚假

职工本人因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具体天数根据法定结婚年龄和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可享受3天婚假,若不在一地工作,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产前假

女职工怀孕期间,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护理假

职工配偶或父母住院需要护理时,可享受一定天数的护理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产检假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享受一定次数的产检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哺乳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保胎假

职工怀孕期间,因需要保胎而请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节育假

职工进行节育手术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假期,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育儿假

职工子女出生后,可享受一定时间的育儿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痛经假

女性职工因痛经需要请假休息,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享受一定天数的丧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工伤假

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治疗时,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工伤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探亲假

职工因探望分居两地的配偶或父母,可享受一定天数的探亲假,具体天数根据职工与配偶或父母的居住距离而定。

社会活动假

职工参加社会活动时,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假期,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独生子女护理假

职工若为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可享受一定天数的护理假,具体天数由单位规定。

这些假期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实施时,各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假期安排。

苏州工伤护理费用多少

苏州工伤护理费用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按月支付。具体标准如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为279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为2232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为1674元/月。这些标准是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确定的,并已经过多次更新和调整,以确保与当前的经济状况和职工需求相匹配。

多少级伤残够病退

一般来说,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可以办理病退。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此外,国家劳动部于1995年8月4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也规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退出劳动

合肥社保生育津贴多少

合肥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500元,顺产产假为158天,则生育津贴约为6500÷30×158≈34433元。生育津贴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产假

医生有多少天婚假

医生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享受 3天的婚假。具体规定如下: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 在探亲假(探父母)

天津生育险交多少

天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