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中的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院长
负责法院的全面工作,是法院的最高领导。
副院长
协助院长处理法院的日常事务,并在各自分管的领域内发挥领导作用。
审判委员会成员
参与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和决策。
庭长
负责审判庭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审判员进行审判工作。
审判员
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书记员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
法警
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法医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为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其他出庭人员
包括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等。
办公室人员
包括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负责后勤保障和日常事务的组织落实。
政治部人员
负责机关党的支部工作、行政事务、人事调配管理等。
立案庭人员
负责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
刑事审判庭人员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庭人员
负责民事案件的调解及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人员
负责行政案件的审判及调处工作。
审判监督庭人员
负责审判各类再审案件。
执行庭人员
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研究室人员
负责法律研究和司法解释等工作。
助理审判员
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
分别负责法院的纪律检查和政治教育工作。
文员、法官助理
负责法院的日常行政和文书工作。
司法警察职位
负责法院的安全和警卫工作。
财务会计职位
负责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职位
负责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这些职位涵盖了法院系统的各个方面,从领导层到具体执行人员,每个职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任务,共同确保法院能够高效、公正地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