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增值税
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增值税,税率为5%。
个人销售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一般为12%(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一般为3%。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一般为2%。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 = (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原契税 - 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 × 20%。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个人所得税 = 计税价格 × 征收率(1% - 3%)。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普通住宅:若满足一定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等),契税按1.5%征收,否则按3%征收。
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其他费用
房屋交易手续费、 房屋权属登记费、 土地收益金、 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房产交易税的土地开发费、 住宅单方综合造价等。
建议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了解和遵守相关税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