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车的时间长度主要依据事故的性质、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等因素。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扣车时间限制:
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
扣留车辆时间通常不超过15日。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间不超过35日。
检验、鉴定过程超过30日的情况下,最长可延长至60日,并在结果确定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重新检验、鉴定,扣留时间将相应延长一倍。
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同样为30日,但加上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3日和重新检验、鉴定的20日,总时长可达58日。
极特殊情况
如果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最长期限为60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下,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若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则扣留期限为138天。
建议
简易程序:如果事故较为简单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车辆通常在15日内可以取回。
常规检验、鉴定:若需要检验、鉴定,车辆通常在35日内可以取回,若超过30日则可能延长至60日。
重新检验、鉴定:若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扣留时间将延长至58日或更长时间。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并及时领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