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 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它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民生,惠及困难群众,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其他案件:
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当事人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他们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二是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法律援助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