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操作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内存数据及程序)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的犯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
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
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联络邪教成员举行非法活动
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的犯罪
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在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和图片等
侵犯他人隐私权,如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
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
在网上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盗窃他人财物,如通过计算机系统盗窃信用卡信息
诈骗他人财物,如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诈骗活动
敲诈勒索,如利用互联网进行敲诈勒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