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农保的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的就诊医院级别和医疗费用金额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规则:
镇风险基金补偿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
5001-10000元补偿65%
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住院补偿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门诊特殊病种补偿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大病补偿待遇
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30万元,10万以内赔付比例70%、10万至30万赔付比例80%。
综上所述,福州农保的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的就诊医院级别和医疗费用金额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就诊时详细了解相关报销政策,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