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数是指职工个人劳动所得的职工薪酬,其构成包括以下几部分:
计时工资:
按照工作时间计算的工资。
计件工资:
根据完成的工作量计算的工资。
奖金:
包括各种形式的奖励工资。
津贴和补贴:
如夜班津贴、高温津贴、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加班加点工资:
根据加班时间计算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病假工资、事假工资等。
此外,工资基数还可以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缴费金额。
特别提示:
工资基数是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基准。
对于社会保险费、税款,用人单位承担的仅是代缴义务,劳动者的纳税由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纳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审理中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未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确定。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决定了职工的实际收入和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也是计算相关税费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