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老婆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保健
军人家庭可享受军队医疗保健,包括门诊、住院、体检等,费用由政府承担。
军嫂及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军队免费或减免医疗政策。
住房
军人家庭可享受军队住房补贴或配备公寓。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
子女教育
军人家庭的子女可享受军队学校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学费、提供住宿等。
军人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每个孩子每月500元。
经济补贴
军人配偶荣誉金,每月固定发放,具体数额如500元。
两地分居费,若军人与配偶分居两地,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部队驻地或执行任务地点在国外的则增发至1500元/月。
赡养金,现役军官、军士的父母、养父母等长辈,年满60周岁,每月领取600元。
搬家补助费,因工作或任务需要搬家,军人可获得搬家当月的1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补助,配偶随军未就业的基本生活补贴则在1000元到2000元不等。
交通
军人家庭可享受军队交通优惠,包括免费乘坐军车、公共交通等。
探亲路费报销,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
其他社会福利
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
随军的军人配偶可以申请公寓住房,并享受物业补贴。
部队提供“军属服务队”,为军人家属提供生活、医疗、应急等方面的暖心服务。
这些待遇旨在激励军人投身国防事业,同时也为军人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具体的待遇标准和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政策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