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探亲假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请假条:
由拟探亲人员填写,明确提出探亲假的要求和相关事宜。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照片:
可能需要提供一张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色为淡蓝色或白色)。
部门意见:
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人事处处长需要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确认同意休假。
人事处审批:
人事处负责人需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
财务处报销:
探亲路费应在假期结束后两周内提交给人事处进行审核和报销,具体报销项目根据不同的交通方式有所不同。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文件:
例如,如果申请人是港澳地区的居民,可能还需要提交《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请确保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流程提交上述材料,以便顺利申请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