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主体。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监督内容和方法: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监督
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检查这些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质量责任是否得到落实。
核查主要质量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培训并考核合格。
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否依法办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按规定备案。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投诉举报,确保相关质量问题按要求整改落实。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
核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包括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监督机构需审核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符合要求后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文件。
组织安排工程质量监督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监督组、编制监督计划、召开首次监督会议等。
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包括制定年度、季度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以及查处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及问题。
监督检测与记录
监督机构应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检测。
检测记录应列入质量监督报告,作为质量评估和后续整改的依据。
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进一步检测。
全过程监督管理
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将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范畴。
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对施工前的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设计、勘察文件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通过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促使责任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监督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确保责任主体行为合规、工程实体质量可靠,并通过完善的监督程序和检测手段,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