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规定中包括的病症主要有以下几类:
严重性疾病
恶性肿瘤
尿毒症
肢体瘫痪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工伤或职业病致残
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等级到达1至4级
其他特定疾病
极严重的智能衰退症状
面部遭受严重损毁并伴随二级伤残
双眼无法感知光线或仅能感知光线但定位不准确
四肢丧失行动能力,肌肉力量为三级或三肢肌肉力量均为二级
严重运动障碍(非肢体瘫痪)
全身大面积瘢痕形成,脊椎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部位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较高处失去及一侧上肢高位失去
双下肢及一侧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小肠被切除超过90%
肝脏切除术后原位进行肝移植手术
其他严重健康问题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小于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四分之三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