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停缴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一式二联《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一式二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单位审核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材料,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审核。
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表格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加盖业务章。
办理停缴
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操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加盖业务章后,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相关材料。
办理完成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变为暂停汇缴状态,不再进行扣款。
注意事项:
如果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转岗、离职或退休等原因需要停缴公积金,应提前向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所需材料。
如果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公积金的停缴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