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事故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
受理与初步审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调查取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等进行调查,必要时会向事故发生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了解情况。
作出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送达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异议处理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流程 (如适用):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申请工伤赔偿
获得工伤认定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