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通常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或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
住建局是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服务质量监督等。
它还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审批,前期物业的招投标,物业项目的达标考评,物业行业培训、指导成立业主大会,以及相关物业的法律法规的执行等。
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到城市层面,物业公司可能归城市管理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管理,这些机构通常隶属于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处
物业管理处是负责具体物业管理工作的部门,有些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些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建筑物内外的公共设备及相关场地、绿化、道路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综上所述,物业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管理机构可能因城市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