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等。
房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如适用)。
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资信证明、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等。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
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如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等。
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如适用)。
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如适用)。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建议提前向贷款银行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从而顺利完成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