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案件受理费
根据案件的类型和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以下比例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则相对固定,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另行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0.5%的比例交纳。
申请费
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申请保全措施、支付令、公示催告、撤销仲裁裁决、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破产、海事强制令等费用。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出庭费用
这些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其他费用
包括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律师费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需要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用因案件而异,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咨询具体费用。
保全费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保全费,并且可能需要支付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保全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而保险费一般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公告费
当法院无法联系上被告,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需要缴纳公告费。公告费需要在收到法院文书后,在指定期限内缴纳。
总结:
起诉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用、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公告费等)、律师费、保全费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具体费用根据案件的类型、标的额及其他相关因素而定。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详细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了解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