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立旨在通过个人、单位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为劳动者提供住房经济保障。以下是设立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
保障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解决住房问题的经济保障,帮助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互助性:
通过住房公积金,有房的职工可以帮助无房的职工,提供资金支持,体现职工间的互助精神。
长期性:
城镇在职职工从参加工作开始至退休或终止劳动关系期间,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也需按规定补助缴存。
储蓄与投资:
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为住房消费储蓄,可以在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取使用。
应急资金: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经济压力。
税收优惠:
按规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在个人所得额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住房抵押贷款,帮助未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
社会责任: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同时也为员工提供福利。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强制性的储蓄制度,旨在帮助劳动者积累购房资金、应对住房问题,并提供税收优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