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收购方式:
公开收购
要约人以高于市场价格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购买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可以是原有股东或其他公司法人。
杠杆收购(融资收购)
通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购买股权,利用高负债比率来获得杠杆效果。
协议收购
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
现金收购
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包括以现金购买资产和以现金购买股票两种方式。
用股票收购
公司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承担债务式收购
收购方以承担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收购方的资产和经营权。
整体收购
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目标公司不复存在,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
资产置换并购
上市公司用一定的资产并购等值优质资产的产权交易。
资产业务剥离
与企业核心业务无关的资产通过分立、资产出售等方式进行剥离。
投资控股并购
向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控股,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横向收购
同行业间的企业投资并购,目的是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
纵向收购
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收购,有利于收购后的相互融合。
混合收购
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公司之间的收购。
善意收购
收购者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商议,征得同意后进行收购。
敌意收购
收购者未与目标公司协商而突然提出收购要约,可能遭到目标公司的反对。
这些收购方式各有优缺点,企业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战略目标及市场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收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