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立案找人的流程如下:
报案
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尽的案情描述及相关证据。报案方式可以是现场报案或拨打报警电话。
接受案件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会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对于口头报案的,工作人员会仔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确保报案内容的准确无误。
审查立案材料
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审查过程中可能包括核对报案材料、调查取证、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
决定是否立案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会作出立案决定。若不符合立案条件,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展开调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将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利用内部信息系统、联络其他地区警方协助、发布寻人通告等手段,收集更多证据以支持案件的侦破和审理。
配合侦查
报案人应积极配合警方,提供准确的案件信息和相关证据材料,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保持电话通畅,以便警方随时联系和通报办案进展。
总结来说,警察立案找人的流程包括报案、接受案件、审查立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展开调查和配合侦查等步骤。报案人应提供详尽的案情描述和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