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连宁燕
3月31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真抓实干勇争先 狠抓落实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刘奎忠,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超,威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庆文,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于蓬,介绍《加强新时代威海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十二条措施》有关情况。

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实体经济、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长,作用发挥日益凸显,“技能兴威”品牌持续擦亮。2024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9万人,同比增长216%。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层面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全面梳理全市现有技能人才政策,吸收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及企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代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加强新时代威海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十二条措施》围绕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等主要环节,提出四大行动、十二条具体措施,助推高技能人才规模、素质、结构与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一是加快培育建设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平台,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年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二是统筹推进“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等,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三是进一步改善技工院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借鉴韩国制造业“产教合一”经验,探索建立中韩工学一体技工培育新模式。
实施技能人才职业拓展行动。一是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带徒津贴等,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带徒传技。二是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增强技能岗位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倡导“产业链”内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共享交流机制。
实施技能人才成长进阶行动。一是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岗位,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技术技能晋升通道。二是构建以自主评价企业为主体,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支撑,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为补充的评价机制,满足多元化评价需求。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共拿出400万元,支持企业自主评价高技能人才。三是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市级、县级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加大竞赛支持和奖励力度,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位居前列的获奖选手,都设置了资金奖励举措。
实施技能人才激励示范行动。一是逐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给予中华技能大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领军人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管理期内威海市首席技师政府津贴1000元/月,威海工匠、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二是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选树高技能人才典型,大力宣传技能人才作用和贡献,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给予充分保障。
创新亮点
《十二条措施》紧紧围绕“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大抓落实”鲜明导向,创新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
注重紧扣产业,强化靶向支持。《十二条措施》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加快服务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比如,明确提出企业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体,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并首次提出借鉴韩国制造业“产教合一”经验,探索建立中韩工学一体技工培育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匹配度。
注重聚焦一线,强化激励引导。坚持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进一步增强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和技能荣誉感。比如,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科学技术奖等荣誉,依法依章推荐高技能人才作为各级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候选人等,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良好氛围。
注重问题导向,强化多元供给。《十二条措施》聚焦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堵点痛点,从打通技能人才成长进阶通道、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等方面,提出若干举措,让一技之长者有事业舞台、有上升通道。比如,推进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竞赛提升参赛选手技能水平,对竞赛获奖选手按规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